根据《关于开展2023-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》(校学发〔2023〕21号)和《内蒙古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》(内师校发〔2022〕63号)文件精神,我院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领导小组,经学生本人提出申请、班级评议、学就办初审、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,拟认定陈佳琦等264名学生为2023-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为2023年9月15日-2023年9月17日
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,可在学院反映。监督受理电话:13488518113 13404808926
附件:365体育手机版下载安装拟2023-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汇总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