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关于开展 2022—2023 学年自治区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校学发〔2023〕34号)和《内蒙古师范大学自治区励志奖学金评选暂行办法》(内师校发〔2021〕66 号)文件精神,我院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,经学生本人提出申请、班级评议、学就办初审、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,拟推荐贺向嵘等30名学生为我院2022-2023学年自治区励志奖学金候选人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日期:2023年10月13日—2023年10月15日
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,请向学院305室或207室反映。
监督受理电话:13488518113 13404808926
附件:新传院2022-2023学年自治区励志奖学金拟推荐学生名单
新传院2022-2023学年自治区励志奖学金拟推荐学生名单.xls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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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10月13日